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车夫陈富贵看见我们一行人走出大是惊奇,显然没想到我一口气就买了四个奴隶回来,尤其是看见两个小白奴,让他差点眼珠子都瞪出来。不过,他本分的很没有开口向我询问。

我先让那个女奴上了车,接着我和陈东,然后才是那个男奴,只见他受伤的一只大腿已然用碎布包扎好,登上一米来高的车厢虽然有点吃力,但也无碍。

我见大家都上了车,就冲前面喊道:“富贵,先去附近一家医馆。”

陈富贵答应一声后,便挥鞭驾车。

我从怀里掏出那把钥匙,扔给了对面坐着的男奴,“自己把手脚镣铐打开,等调理几日后,你就当我的随从,我答应你,只要你尽心尽力的帮我做事,十年后我就还给你卖身契,并帮你脱离奴籍身份,还你自由之身。”近距离观察,我已看清这男子的大致长相,年龄约摸三十来岁,相信我的这个“十年诱饵”不可能不让对方乖乖就范。不过,嘿嘿,到了十年后谁又能保证没有别的变故呢?

这男奴定定的呆瞪了我良久,我也毫不示弱的回视着他,这时要是回避他的目光,无疑表示自己心虚说假话。好一会儿,那男奴才低头捡起脚边的钥匙,分别打开了手脚上的镣铐。

这男奴既然没说话,无疑表示了默认,为了缓和气氛,我就开口问道:“对了,你叫什么名字?”

“听风!”

“那你以前干什么的?”

“杀人!”

他妹的,还真简单明了。

“那你以前是刺客吗?”我又问。要是的话,那我可算是捡到宝了。刺客当随从,想想就威风的紧。

“不是!”

我不由一阵失望,不死心道:“那你是杀手!”

“不是!”

我彻底失望了,随口问道:“那你干嘛杀人?”

“当兵!”

原来是当兵的!我恍然大悟。怪不得他身上的特殊气质给我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呢?这种气质当初在我城墙上的士兵身上就感觉到,那是每个合格军人都有的气息,特别是上阵杀过敌的那种军人。照现在听风的话说,他从参军直到受伤退伍至少杀过不下五十名的敌人。而我现在面对的这位落魄酷男,从他先前一人敢独斗十来个持刀壮汉的情景来看,他肯定也没少杀过人。我在他身上感觉到了杀戮的气息,这也是当时我突然站出阻止他被杀害的原因之一,主要的原因当然还是我看重了他的战斗力,身处当世,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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