世事非非提示您:看后求收藏(四库书小说网www.tmyazilim.com),接着再看更方便。

去精灵居住区的路上,秋百坐的是喀琉斯的大角鹿,就坐在喀琉斯的怀里,而秋云只落得一个牵鹿的任务,因为百铃的大角鹿不愿意给秋云坐——他不是精灵王族。

这些大角鹿是精灵王族的坐骑。在初代精灵王带领部分族人降临瑞文森林的时候,这里生活着一个大角鹿族群,它们与精灵王有了很友好的关系,并且承诺只要是精灵王的后代仍然存在,它们就会在精灵王族降生的时候,送上它们的幼崽,让它们伴随着精灵幼子的成长。精灵是一种生命轨迹很长的生物,他们的12年的生长才能跟得上人类1年的生长。因此大角鹿作为契约的伴生物种,也拥有极长的寿命,幼年的大角鹿需要经过十几年才能长成成年体型,拥有配得上大角鹿这三个字的大角,而要等到百年以上,它才能拥有自己最强的力量。

大角鹿也是一种很高傲的魔法生物,它们唯一妥协的只有精灵王族,精灵王族独特的与魔法生物沟通的方式,成为了大角鹿认同王族身份的一个标志。

秋百作为精灵公主的女儿,也有一头伴生大角鹿,叫佩格,一头母鹿。但是她的大角鹿还小,它的角还没发育,小胳膊小腿的被秋百放在了瑞文森林养着,只有到暑假的时候来瑞文森林待上一个月,她才能跟它玩耍玩耍,而且最近不知道是被养出了什么毛病,戴了王冠才给碰,不然就撅蹄子不理人。

秋百摸了摸喀琉斯这头大角鹿的鹿角,巨大的鹿角看起来像是一对翅膀,但是又坚硬无比,好像随时能够挑起一堆敌人。

林子里的树叶哗啦啦的响起来,像是在欢迎秋百的到来。天本来就要黑了,一串流光慢慢从林间流出,绕着鹿角打了个圈,又飞到了另外一个地方,这是森林里的小精灵,从树木中出生,长着小翅膀,到了夜晚会成群结队的在林间飞翔。它们一到晚上就会发光。

到了居住地,她就去她的房间换上了精灵族的衣服,戴上她的王冠,去找她的佩格玩了。

佩格依旧还是小小的,看见秋百,高兴地上去顶了顶秋百的头,【你又有一年没有来看我了,小百合。】

“对不起,我得上学,等你再大一些,我也长大了,我可以向爸爸要一个神奇生物的箱子,然后我就可以到哪儿就带着你了。”秋百摸着佩格的脊背,将她的头放在了佩格的脖子上,宽慰地说。

【好吧。】小佩格还是很低落。

“今晚我跟你一起睡怎么样!”秋百想到了好方法,佩格还小,自己完全可以给它空个位置。

更多内容加载中...请稍候...

本站只支持手机浏览器访问,若您看到此段落,代表章节内容加载失败,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模式、畅读模式、小说模式,以及关闭广告屏蔽功能,或复制网址到其他浏览器阅读!

本章未完,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!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,请尝试点击右上角↗️或右下角↘️的菜单,退出阅读模式即可,谢谢!

玄幻小说推荐阅读 More+
贡品男后

贡品男后

绯叶
玄幻 连载 44万字
修仙,从画厉鬼当帮手开始

修仙,从画厉鬼当帮手开始

底因
画个鬼就能出现杀敌,画座山就能镇压妖邪,画玉简可以窥见功法,画法宝可以借用威能……总之,苦学十几年绘画的方从穿越了,没有系统没有模拟器,只有自己的一身本事,护道长生
玄幻 连载 78万字
异界空间的风俗店

异界空间的风俗店

爱月
双手一合片刻之后开天辟地,周围满是虚无只有一片土地足以立脚,很快那空旷的大陆之上一座布满红灯气息的建筑拔地而起。那人名为林慈仁,本为一名商人,而此时他所做的即是为了日后的生意,他的实力如此金钱他早已视若粪土,而他要做的生意自然也和这红灯气息十足的建筑有关。放眼他所游历的地方又有哪种生意比得上着皮肉生意。未来来此消费之人自是不可能用得普通之物进行消费,林慈仁所想,要么是收取少见珍贵的宝物,要么就是夺
玄幻 连载 2万字
死遁后我成了反派的白月光

死遁后我成了反派的白月光

画青回/心平则静
沈默穿到了自己写的书里,变成了冷血无情/女扮男装的大将军。 她坐在马车里,看到有一个八岁的少年蜷缩在角落,他穿着单薄,寒风凌虐着他翻飞的衣角,露出消瘦的腰背。 只一眼,她便震惊不已,这个少
玄幻 完结 78万字