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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们回家的路有一段因道路施工被挡住了,我对这片比较熟悉,所以我带着他从市中这边抄近道。

中学旁有一条小街,摊主们与城管似乎达成了某种特定的和谐关系,每天晚上都会有推着五颜六色商标薄膜的小推车开到这边来,大多数是些蛋炒饭烤冷面之类的小吃,也有一小部分是卖些小饰品之类。

我是高二时搬到这片街区的,到现在怎么也得有十年了。十年不算太久,一眨眼就过去了,我现在甚至还清楚的记得,当时班里最调皮最讨人恨的男孩子,拿着大喇叭到处说我是只胖企鹅,还有他毕业时塞给我的带着爱心的粉色信封。

男孩子真是种古怪的生物,用十分恶劣的方式一度打击了别人的自信,却又怀着某种难以启齿的心情。当时的我不能够理解他这种心情,只觉得这样的人很是奇怪,还莫名的让人讨厌,用戳人别人痛处的方法来引起注意,怎样都说不通吧。

总之十年过去了,我想我应该已经有了一些改变,至少我不用再一个人走这条曾独自徘徊了三年的小街,而这条街似乎还是它当初的模样,一样的拥挤而热闹。

我拉着严送玉从这些年轻的孩子之间穿过去,又一次想起我身边的这个男孩子,是那样的年轻,比这些背着书包的孩子也大不了几岁。

我二十岁的时候,还把自己当个孩子养,看到好看的发卡都会走不动道,而且因为胃不太好只能被迫清淡,每次吃到烤鱿鱼都会高兴得一晚上都哼着歌。

看见我在某个炸串摊位前停了下来,严送玉带着我往前走了两步,阻止了我与炸串老板即将开始的友好交流。

他面无表情看我的样子,怎么看怎么像是个小大人,与他尚显稚嫩的面庞实在不太匹配,惹得我轻笑出声。

他好会管我,而且我一点也不会觉得烦,甚至只觉得他可爱,联想到他做的寡淡汤水,我严重怀疑他那时是在故意整我,但我没有足够的证据,能够让他乖乖认罪伏法。

“好啦,高兴一点嘛,我带你去个地方。”

不同于现在的网瘾宅女,高中时我还是个蛮喜欢看书的文艺少女,大概是因为当时没有4g网络吧。

现在我客厅的书架里还有很多买来没有看用来收藏的书,我有看到它们被翻看过,虽然整整齐齐放好,但我对我书的排列莫名的敏感,一看就能看出它们是否被动过。

我猜想,严送玉应该是喜欢看书的,所以带他来了夹在道口巷子里的书店,装潢已经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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